3月30日,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中心联合正式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5月7日,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总工程师陈硕做客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对大家关注取消和精简了3项消防审批问题进行了解答。
进一步放宽消防产品市场准入限制是否会影响消防产品质量?陈硕指出,放宽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放宽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应急管理部出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目前仅保留了公共场所、住宅使用的火灾报警产品、灭火器、避难逃生产品3类,而消防水带、喷水灭火产品、消防车、灭火剂、建筑耐火构件、泡沫灭火设备产品、消防装备产品、火灾防护产品、消防给水设备产品、气体灭火设备产品、干粉灭火设备产品、消防防烟排烟设备产品、消防通信产品等13类消防产品都调整出目录,改为自愿性认证;二是开放消防产品认证检验市场。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消防产品认证、检验业务,凡是具备法定条件的均可开展认证、检验工作,对出具的认证、检验文件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这样也有利于营造各类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陈硕表示,今后,技术含量低、规模小的消防产品生产企业将面临更大的竞争,只有通过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合理降低服务费用,才不会被市场淘汰。同时,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也会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虽然可能在一定时期内假冒伪劣、产品不合格等行为会有所增加,但从长远发展看此次改革不但不会导致消防产品质量降低,反而能够合理规范消防产品市场,有效促进消防产品质量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