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进行房屋装饰装修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不得在承重墙上开挖壁柜、门窗洞口或者扩大房屋承重墙上原有门窗尺寸。4月29日,郑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郑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会议审议。
根据规定,房屋所有权人是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承担相关房屋使用安全责任。按照设计用途、使用性质以及房屋权属证明记载的房屋用途合理使用房屋;对房屋建筑结构、幕墙及其附属设施承担安全使用、检查维护、委托鉴定、治理隐患等责任;因房屋装修不得影响共有部分使用,不得危及房屋安全和毗邻房屋安全;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房屋安全检查;对危险房屋及时采取防范治理措施等。
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进行房屋装饰装修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房屋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公示单位名称、施工责任人姓名、联系方式、开工与竣日期和投诉电话等。
为保证房屋安全,房屋所有权人不得有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在承重墙上开挖壁柜、门窗洞口或者扩大房屋承重墙上原有门窗尺寸;超过设计标准增大荷载使用房屋;降低房屋底层室内标高;未经批准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改变房屋外立面,在非承重墙上开门、窗等擅自改变规划;改变房屋原规划设计用途、违法存放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等。
一旦有上述行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将责令改正,对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