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禾丰创业咨询有限公司:
广州市特密斯建材有限公司申请对广州市禾丰创业咨询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1清申16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受理申请人广州市特密斯建材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广州市禾丰创业咨询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本裁定即日起生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