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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践行“两山”理念 发展绿色建材

2019-12-12 13:43212
    今年以来,按照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协调发展的理念,准确把握新机遇,我市建筑材料行业管理的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有序推进,在预拌混凝土行业管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新墙材事业发展、建设用砂行业规范等方面的管理与服务两翼齐飞,成效显著。面对新时代,宁波建材行业管理者将勇于担当、有所作为,为宁波城市建设再立新功。

    预拌行业管理再上新台阶

    今年截至11月底,全市水泥生产企业生产总量1617万吨,其中散装水泥总量1415万吨,散装率88.52%;与去年同期相比,散装率提高0.03个百分比,达到浙江省对我市年度散装率目标任务(88.5%)要求。

    全市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生产总量134.87万吨,其中干混砂浆量131.43万吨,湿拌砂浆量3.44万吨;与去年同期相比,干混砂浆量增加27.8万吨,增长26.83%,完成省对我市年度干混砂浆目标任务(170万吨)的77.31%;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总量2504.26万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72.99万立方米,增长5.91%。

    全市散装水泥发展应用和预拌行业的管理得以扎实推进:

    落实企业备案登记。新建2家企业通过省预拌砂浆生产实验室验收并通过省企业备案,并对54个外市砂浆企业供应的工程项目进行了备案登记。

    抓好专用车辆安全共治管理。与市公安交警局就散装水泥专用车辆安全共治的信息共建共享、源头监管、动态管理、诚信体系建设、联合惩戒等加强协作,强化散装水泥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专用车辆安全共治长效管理机制。开展专用车辆业务技能和安全培训,同时做好专用车辆审核工作。

    深化预拌砂浆行业管理。狠抓禁止现场搅拌工作,建立健全在建工程使用台账,并对市本级的在建工程预拌砂浆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监管,掌握在建工程预拌砂浆使用真实情况。同时,不定期对在建工程进行现场抽查,对禁止工作不到位的在建工程提出整改要求。今年,全市共有1435个在建项目建立了预拌砂浆使用情况台账,现场抽检工地140个,对其中35个工地提出整改要求。

    推动行业清洁化生产。市建材管理中心指导各区县(市)按《浙江省商务厅等4部门关于全省预拌混凝土行业清洁生产改造完成情况通报》(浙商务联发[2019]4号)精神,做好新建、搬迁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清洁化生产改造工作;做好对全市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清洁化生产改造推进情况的跟踪督导工作,重点督促3家未完成改造的企业完成改造。

    力促新墙材行业行稳致远

    目前,全市新墙材在产企业共计132家。2019年,全市新墙材完成产量54亿块标砖,比去年50亿块标砖增长了8%;新墙材销量53亿块标砖,新墙材生产比例98%。

    今年以来,我市稳步推动全市新型墙材行业发展。

    做好新墙材企业认定工作。按照“最多跑一次”相关文件精神,根据省墙改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积极落实新墙材产品认定权限下放及“八统一”有关要求。目前,我市该项工作权限已全部下放到各区县(市),市本级负责指导。在工作推进中,市本级现场指导区县(市)墙办机构对5家企业进行了新墙材企业资格认定。

    推动新墙材企业开展绿色生产试点工作。余姚市高桥建材有限公司和宁波海纳节能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向省里申报“省新墙材绿色生产试点企业”,得到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公室认可并给予40万元补助。通过绿色企业申报工作,较好地推动了我市新墙材生产企业走绿色生产、清洁生产的道路。

    开展宁波市新墙材专项整治行动。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经信、综合行政执法、公安等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发文,出台了《宁波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方案》,切实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原则,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重点打击违反《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管理条例》进行生产、销售和使用黏土实心砖的行为,对外地销往宁波的实心砖予以坚决退回,不留余地。

    资源化利用破解“垃圾围城”之痛

    多途径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是消纳建筑垃圾的重要途径,是集约节约土地资源的有效举措,也是发展循环产业、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内在要求。

    目前,全市共有44家正常运行的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企业,有33家通过了第一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资格认定审核。其中,消纳建筑渣土企业有24家,消纳泥浆固化企业3家,消纳装修(工程、拆除)垃圾企业6家。全市中心城区每天可消纳建筑渣土5430吨左右。

    今年以来,宁波市建筑材料管理服务中心以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为导向,充分发挥政策扶持的引导作用,强化企业主体作用,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破解城市之痛,解除“垃圾围城”。

    协助做好相关政策起草。参与起草并下发了3个办法:《宁波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扶持暂行办法》《宁波市培育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指导意见》《宁波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资格认定公告管理办法(试行)》;编印《宁波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政策汇编》,助推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积极参加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的《宁波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和中转场所建设专项规划(2018-2030)》编审。

    主动做好产品推广。牵头召开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部署会议,宣传了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相关政策,对下一步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培育工作和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召开产品应用推进会。组织召开深化“三服务”建筑渣土资源化利用产品应用推进会,邀请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审图机构以及相关新墙材企业负责人170多人参加了会议。

    指导培育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根据《宁波市培育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指导意见》,要求各地着力培育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骨干企业,筛选一两家规模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作为重点扶持对象。

    加强行业规范,确保建筑用砂供应

    当前,全国各地特别是沿海部分城市建设用砂紧缺,导致砂石价格大幅上涨,给工程项目保障和质量安全带来巨大压力。结合当前我市建设用砂市场砂源紧缺、供不应求的形势,我市全面加强建设用砂管理,进一步规范天然砂、机制砂等建设用砂资源利用,为建设用砂供应和工程质量提供保障。

    强化属地管理职责。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监督、指导属地管理部门做好建设用砂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三级建设用砂质量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部门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对属地管理部门工作的督促指导,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检查频率和次数,建立检查台账资料,上报检查情况。同时,建立季通报制度,将各部门季度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予以通报,接受社会监督。

    推进我市建设用砂供应保障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全市建设用砂企业负责人座谈会,了解建设用砂企业目前生产供应保障状况和建设用砂企业质量管理状况;深入走访全市各区县(市)砂石企业,开展实地调研,全面掌握宁波市建设用砂生产供应、销售、使用和质量管理情况。同时,还要求各区县(市)每月要及时上报辖区建设用砂生产、销售、砂源、存量及供应销售价格等有关情况,分析预判建设用砂供应保障动态;为确保市重点工程项目顺利推进,由市住建局牵头,多次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海警局、市海事局等部门协调解决矿源、砂源、砂石运输靠泊等问题,讨论制订并下发《关于加强近期本市建设用砂稳定供应和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积极与市住建局造价站、行业协会沟通协调,通过对市场价格走势的监测、预判、预警,密切关注建设用砂市场价格,及时发布建设用砂价格变动信息,共同稳定建设用砂的市场价格。 

    做好《宁波市建设用砂管理办法》修订调研工作。 

    成立宁波市建设用砂破题攻坚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调研建设用砂生产、应用及管理状况,修订《宁波市建设用砂管理办法》政府规章。领导小组辗转到上海、杭州、北京、厦门和深圳等地进行调研交流,了解各地建设用砂质量管控的相关政策、法规及政府监管和技术指标应用等方面的先进做法,为下一步《宁波市建设用砂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提供翔实可靠的依据。

    身处大格局,紧追新时代。宁波市建材管理中心将牢记初心使命,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一步一个脚印把全市建材管理工作做踏实,把“初心、使命”体现在“三服务”的具体实践中。2020年,将全面抓好建材产品质量管理,建立健全监管体系。探索建立建设用砂信息平台,持续落实清洁化生产,增强企业环保意识;切实做好业务技能培训,推进专用车辆安全共治;全面抓好建材产品质量,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稳步开展建筑节能工作,推动产业绿色发展。

    新闻背景

    宁波市建材管理服务中心

    宁波市建筑材料管理服务中心,由原市散装水泥和地方建筑材料管理处、市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公室整合而成,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散装水泥科、墙体材料科、地方建材科、建筑节能和新材料科等五个科室。

    市建材管理中心的职责是:指导散装水泥、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应用及实验室管理、质量认证等工作;指导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管桩、机制砂等建筑材料的技术研发、生产应用及质量论证;做好建筑新材料研发论证、生产推广及应用工作;推进建筑节能发展及产品论证推广应用工作;做好建筑材料相关单位及产品的备案登记、质量论证、信息采集、数据统计、业务培训等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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