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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建材成为“3.15”消费者投诉热点:建筑材料采购避坑指南大全

来源:融建网2021-03-25 14:06471

根据媒体公布的2020年“3.15”消费者投诉热点统计,装修建材的投诉热点指数排行第八,也就是说,消费者在装修建材上的消费占比较大,而遇到的坑也比较多。小编统计了建筑材料行业常见的质量问题,也总结了建筑材料采购避坑指南大全,希望能帮助你完美避坑。

一、建筑材料质量问题有哪些?

对于建筑材料的应用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1、建筑材料本身的问题;2、管理体系的问题。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1、材料本身的问题

建筑材料是建筑工程的基础,其质量的优劣将直接影响整个工程的质量,因此材料本身的质量是影响工程的主要因素。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建筑材料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一方面,水泥的包装不达标,装袋水泥重量偏差大,造成水泥损耗,标号降低;另一方面,水泥的质量不过关,研磨细度不够,实验强度和凝结时间不合格,生产批次不对照。此外水泥的生产技术也是影响水泥质量的一个因素,如立窑方式生产的水泥质量就会不稳定。

(2)钢筋材料腐蚀严重,导致抗拉、屈服度、伸长率等指标不达标;出厂的钢材本身就不合格,对于进口材料不根据实际情况直接用于建筑工程。

(3)装饰装修工程材料问题

装饰装修材料不满足设计要求,如石材厚度偏薄,不满足设计要求;防水卷材型号规格不满足设计要求;幕墙工程中,用云石胶代替石材专用结构胶,用膨胀螺栓代替化学螺栓,连接螺栓及挂件用镀锌材料代替不锈钢材料等。使用了不合格材料,如SBS防水卷材,以次充好。材料复验结果不满足规范要求,如结构胶、干挂石材抗弯强度、门窗“四性”指标、花岗石放射性、细木工板甲醛含量等复验不合格。抹灰砂浆原材料不满足配合比要求,如细砂细度模数不满足要求等。

(4)其他材料如白灰含杂质较多,研磨细度等不合格,碎石、中沙等等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2、建筑材料采购、管理体系的问题

(1)工程施工单位的采购环节没有计划,工程建设中管理混乱,部门不统一,多层领导,造成信息不流畅,加上采购员不专业或者不负责,对建材供应商没有经过资质认证,或盲目选择低价供应商,供应商为了利润,会以次充好,会给钢筋等材料在不影响外观情况下“瘦身”等。

(2)大多施工单位没有质检部门,对于进场材料的检测不到位,致使原本已经不合格的材料继续充作优质的材料使用,对建筑工程造成了不可逆的影响;或者即使有检测部门,但在检测方法上单一,检测结果不准确。另外,各地检测仪器标准不统一,容易造成“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尴尬局面。

(3)施工单位制度的缺失,缺少监管机制,导致在采购、招标过程中不透明,容易进行暗箱操作,加之我国监管这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等等,都会导致不能在采购源头把控建筑材料质量。

二、建筑材料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

1、建筑材料市场诚信缺失,假冒伪劣产品时有发生。

少数不良厂家、商家受利益驱使,丧失职业道德底线,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在明知不合格的情况下仍然生产、销售劣质建筑材料,为工程质量埋下隐患。

2、建筑材料生产企业盲目采取低价策略,形成低价恶性竞争。

如部分钢筋加工企业采取免费加工方式承揽业务,只有通过钢筋“瘦身”来获取利润;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扩张过快,违规建分站,导致市场产能过剩,为了占领市场不得已以低于合理价销售混凝土,扰乱了市场秩序。

3、建筑材料生产企业质量控制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建筑材料生产企业技术人才缺乏,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制约企业发展。部分预拌混凝土试验室存在对原材料检验频次不够、检测能力不足、检验结果把关不严等问题,未对建材质量控制发挥应有的作用。

4、市场监管需进一步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不够。

目前,建筑材料的监督管理由多个部门负责,生产环节由技术监督局负责管理,流通领域由工商部门负责管理,进入施工现场后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管理。部门之间如果配合不好,存在脱节现象时,不合格材料就有可乘之机逃避监管,最后用在了工程上。

施工现场发现不合格材料时,一般采取退场处理,对退场过程及不合格材料的最终去向缺乏有效监管,有可能出现不合格材料“从一个施工现场退出来,又进入另一个施工现场使用”的情况。对销售、使用不合格材料的责任单位查处力度偏小,对不良企业震慑力不足,导致其存在侥幸心理,未能在源头上杜绝不合格材料的生产、流通及使用。

三、如何预防建筑材料质量问题

1、建立健全建筑材料市场诚信体系,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氛围。

目前建筑材料市场存在的很多问题都是因为诚信缺失造成的,诚信缺失已成为困扰建筑材料行业管理的一大难题,要从建立市场诚信体系入手,从根本上解决建筑材料假冒伪劣等突出问题。

诚信体系建设要注重市场与现场的联动,对材料生产、销售企业项目现场行为是否诚信进行量化评价,将评价结果用于企业的市场管理,与企业参与招投标、资质审查、评优评先等挂钩,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局面。

诚信体系建设要实现部门配合、协同工作,形成全面覆盖建筑材料生产、销售、使用等全部环节的工作机制,任何一环节出了问题都将记入企业不良记录,对企业诚信进行综合管理,确保诚信建设取得实效。

2、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力度,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加大建筑材料使用环节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按规定使用建筑材料的责任主体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强化建筑材料的日常管理,并将检查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布,形成通报机制,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促使建筑材料质量稳步提高。

3、破除地方保护,减少地方在建筑材料生产、流通及使用环节设置的多余审批环节,废除带有地方保护色彩的规范性文件,权力下放,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建筑材料自由流通,生产企业公平竞争,提高建筑材料质量。

4、强化施工现场建筑材料质量控制,防止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

严格执行原材料“先检后用”制度,原材料未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检测或检测不合格不得使用,防止“先用后检”。

(1)设计单位在选择建筑材料时除应满足有关设计规范外,还应满足其他强制性标准要求,并充分考虑材料市场供应情况及现场施工条件,做到切实可行,保证工程质量满足要求。

(2)建设单位在进行充分市场调查的基础上,选择技术先进、实力强、讲诚信的企业作为材料供应商,并在施工合同中约定主要建筑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等,如预拌商品混凝土、钢筋、水泥及砌块等。

(3)施工单位认真做好建筑材料进场验收工作,不管材料是甲供或是乙供,进场验收属于施工单位职责,要认真核对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与实物是否一致,核对型号规格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对建筑材料进行外观检查,并按照规范要求取样复验,当发现不合格材料时,进行有见证退场处理。

(4)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质量控制职责,监理实施细则要有原材料质量控制内容,落实具体监理工程师作为原材料质量控制责任人,必要时对进场原材料进行平行检验,确保原材料质量合格。

四、建筑材料采购五大避坑指南

1、首先要对材料实行分类管理

按采购材料的重要程度分为重要材料(A类)、一般材料(B类)、辅助材料(C类)三类。

(1)A类材料,即关键的少数材料。主要包括:钢材、木材、水泥、砂石、预拌砼、砌块、焊接材料、砼外加剂等。

(2)B类材料, 属一般性材料。主要包括:墙地砖、石材、涂料、电器开关、模板、电线电缆、配电箱、架管、扣件、安全防护用品、危险化学品等。

(3)C类材料,属次要的多数材料。主要包括:五金、化工、日用杂品、工具、低值易耗品等。

按同一品种材料数量分为大宗材料和零星材料两类。

(1)大宗材料:指采购量大、单位价值高、占工程成本较大的材料,主要包括A类和部分B类材料。

(2)零星材料:指大宗材料以外的材料,主要包括C类和部分B类材料。 供方选择评价 一、为确保供方提供的材料满足设计、顾客、合同、质量和环境安全的要求,应对供方进行选择评价。

2、采购A、B类材料必须对供方进行评价,C类材料可不进行供方评价,由项目部比选确定。

(1)根据对工程质量及环境安全要求的影响程度,分别对A、B类材料供方进行打分评价。达到70 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供方,70分以下为不合格供方。

(2)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供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资质、产品质量和环境安全保证能力、供货能力、服务和价格能否满足需要等。由项目部负责调查并填报《供方调查表》,物供部组织评价并填写《供方评价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3、物供部将合格供方信息编列《合格供方名单》,报总经理批准后发布实施,作为公司工程材料采购选择供方的依据。

物供部集中管理材料供方档案,且每年度组织对材料供方进行一次复审,复审内容主要是供方供应材料的质量、环境安全、价格、售后服务及供货业绩等。根据复审结果把不合格供方剔除后,将合格续用及新增合格供方编列新一期《合格供方名单》。

4、采购权限管理

(1)公司直管项目部实行限价采购,分别对所属项目实行集中或限价采购。

(2)A、B类材料供方应在公司《合格供方名单》中选择,C类材料供方在合法经销商处采购。

(3)大宗材料实行招标采购,其实施办法详见公司《大宗材料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4)零星材料项目部可自行采购。其中单项采购在10万元以上的实行采购询价审批制,由项目部邀请三家以上供方报价进行比选,填制《询价采购审批表》并附供方书面报价单、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号码等信息,报物供部和监审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5)采购人员应按批准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保质、保量、及时、限价完成采购任务,在合同中对建筑材料的质量严格规范,对假冒伪劣产品实行假一罚十等严重的处罚措施和赔偿条款。

(6)采购人员应遵循“三比一算”的采购原则,做好市场调查和预测工作,询价分析及时、准确、全面,报采购主管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

5、 严格规范建筑材料进场验收工作

进场材料必须严格按照供需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按国家或地方(行业)验收规范进行质量、数量、环保、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标准验收和复验。

(1)材料验收依据:A、材料计划、订货合同及合同约定条件;B、经双方确认封存的样品或样本;C、材质证明和抽样复验合格证明。

(2)材料验收的方式方法

A、采购人员必须采购经评定合格的产品。

B、验收人员必须按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C、总包单位、业主代表、监理单位、供应单位、使用单位必须联合把关,共同验收。

D、使用人员必须按标准进行领料验收。

E、材料验收应做好验收时间、场地、人员、资料、计量器具、装卸机械等准备工作。

F、实物验收

①凭证验收,查看所到货物与材料计划、采购合同约定条款一致。

②随货同行的材质证明等相关资料齐全,复印件须加盖供方鲜章,内容满足施工要求和管理需要。

③目测检查材料外观,外包装完好无损。

④按照不同材料采用不同的验收方法进行严格的点数、检斤和检尺,计算准确。

⑤进口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报关、商检、检疫后,按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质量验证。

⑥按规定必须复验的材料,由项目相关部门根据分工进行取样复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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