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南洋迪克发布了一则维权通告。通告指出,迪豪美家公司及其经销商莱斐家具公司侵害其外观设计专利权。
近期,南洋迪克诉迪豪美家公司及其经销商莱斐家具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十二个案件终审判决生效。深圳迪豪美家家具有限公司和经销商佛山市莱斐家具有限公司就其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行径,向南洋迪克赔偿侵权损失、诉讼费用及维权支出共计3,194,849.67元。
迪豪美家与经销商莱斐家具自认为配合得天衣无缝,其行径却早已被法院识破:有一部分代理经销商认为自己只是侵权产品的“搬运工”,无论由其推广、销售的产品是否侵权,侵权程度是否严重,经销商都可以把责任以合法来源抗辩推卸到制造商身上。
然而,最高法院在指导性案例中认为:合法来源抗辩的成立,并不改变销售侵权产品这一行为的侵权性质,而维权合理开支系基于侵权行为而发生,故在合法来源抗辩成立的情况下,权利人为获得停止侵权救济的合理开支仍应得到支持。因此,即使合法来源抗辩成立,侵权产品的经销商与制造商仍需承担权利人的合理开支。
在本专利侵权系列案中,法院判决经销商莱斐家具对共计1,104,849.67元的侵权赔偿和合理维权开支承担连带责任,即是对其销售、推广侵犯南洋迪克专利权产品的严厉惩戒。
资料显示,南洋迪克家具成立于2001年,是一家集家具设计、制造、销售于一体的大型实木家具制造企业,旗下拥有北欧现代高品位实木家具、现代新派实木家具、轻奢华简美系列、中式新古典红木家具等系列产品。
对于该案件,南洋迪克表示,近些年国内家具市场风云诡谲,虽然法令愈加森严,但抄袭、剽窃之风依然屡禁不绝。
南洋迪克此次的胜诉判决,既是知识产权的权利宣言,也同时在向全体家居行业从业者正式宣告:依靠抄袭仿冒几个知名产品骗一笔就跑,换张皮继续抄袭坑害消费者的画皮式牟利已经成为历史,等待侵权者的必将只有法律的惩戒。